野蛮的资本主义和浅薄的实用主义
1600年前的基督教哲学家奥古斯丁区分了三种法:eternal law 神圣法、宇宙理性,natural law自然法、人性法,state law 国家法。其中国家法处于最低的位置,它的制定奠基于人性法,人性法奠基于神圣法。新约中说,god is greater than my heart,正是因为人性法分有了神圣法才能存在,法是人性的体现,最终是宇宙理性的体现,是神赋予的,法因此而神圣。法有着本体论(宇宙理性、终极上帝)和生存论(人性)的根基,法怎么可能不神圣?对于法,人应该保持敬畏。当然这里指的是真正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