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论坛规则 [2008.12.06]

teiler

知名会员
管理成员
1. 资源中心注意事项

  • 关于资源中心的下载权限,请查看〖站务管理及公告〗区的[thread=7935]相关置顶主题[/thread]。
     
  • 严禁使用马甲下载资源中心的内容,违反者将被封禁账号!
     
2. 在您发帖之前请注意

  • 论坛各板块都有各自涵盖、涉及或禁止的内容,禁止发表与讨论区主题不符的贴子。
     
  • 同一内容不得发布在两个或以上板块。
     
  • 转贴或转载的主题,请添加【ZT】或【ZZ】前缀。请务必使用大写字母。学术文章务必注明原作者。
     
  • 如果要添加其他前缀,请使用【】括号。比如【原创】【讨论】【请教】等等。
     
  • 24小时内转帖的主题不得超过3篇。
     
  • 请在帖子主题范内进行讨论、跟贴;回帖要求言之有物;禁止版聊。①
     
3. 禁止灌水/广告/顶帖

  • 禁止只有标点、符号、表情或纯引用的纯灌水。
     
  • 禁止使用下跪、跪谢等词语。
     
  • 禁止发表搬凳子(沙发)、留名、关注、路过、收藏等无意义的帖子。
     
  • 禁止顶、谢谢、好啊之类言之无物的回复帖子。
     
  • 要表示赞成或感谢,请点击帖子右下方的
    按钮。
     
  • 禁止任何商业性质的广告;禁止使用广告性质的签名。
     
4. 其他注意事项

  • 禁止对会员进行人身攻击、谩骂、挑衅。禁止通过Email或悄悄话辱骂其他会员或发送垃圾信息。
     
  • 如果使用
    功能,则必须跟贴说明适当理由
    ,否则反对将被删除,同时操作者将被惩罚性地扣除一点声望。
     
  • 禁止滥用感谢功能。发现者将被删除所有已发出的感谢,同时永久禁用感谢功能。
     
  • 严禁马甲互相感谢。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他人索取感谢。严禁熟人之间声望作弊。严禁小团体拉票形式的声望操作。凡涉及声望作弊的帐号一律封禁处理。
     
  • 禁止一个ID多人使用。一旦发现,对该会员作以下其中一种处罚:封禁,扣声望。
     
  • 禁止刷屏。

几个需要明确的词语:

  1. 马甲:台湾称分身ID,香港又称分身,是指在网络上的讨论区、BBS等地,一个人同时拥有的其他用户帐号。
     
  2. 版聊:两个或者多个会员相互回帖在某帖子里聊天。如果大家需要加深了解或聊天或谈私事,请使用论坛的“即时聊天”、短消息或其他聊天工具。
     
  3. 刷屏:连续不断的发无价值的帖子或信息,让满屏幕都被自己的帖子占据。(台湾的用法称作“洗板”)

注释:

  • ① 此规则对于〖水族馆〗的限制会相对比较宽松。

备注:

  • 以上规则人文小屋保留一切解释权。
  • 如果您对规则有什么建议或者异议,请到〖人文小屋守则〗版面发帖说明。我们欢迎您的批评和意见。
  • 如果您违反上述规则,则可能会被警告或封禁!
 
由版主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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