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讨论】诚信、法治与社会

ma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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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够证明,个人如果没有诚信就难以组成社会,难以出现文明。然而,背信、欺骗与诚信一样古老。家庭生养小孩,就是父母相信孩子成年后会继承、养护父母,否则就不会有养育孩子的事了。这里,“相信”是一个假定的事实。也就是说,孩子出生前,假定他不会背叛自己。然而,这并不能防止不屑子孙的出现。因此,为了保证他不会背叛,就从一出生给予他各种教育,教他各种礼仪、戒律、道德等使他处于正轨上。同时,对于他各种越轨、背信的行为给予处罚、纠正。社会也是这样,一个国王把一支军队交给某个将军,就是“相信”他会按国王本人的意志行事。将军也会相信,他按照国王的意志行事会得到什么奖励,背叛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样“相信”就成了一些戒条,这些戒条高度发展就成了法律。有了法律,人们就能知道这样行事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那样行事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法律规定了一种秩序,一种信条。社会的制度就是靠诚信维系。社会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维护诚信的历史。
然而,这并不说,任何社会都是法治社会,任何国家都是法治国家。我们能够看到,有的社会、有的国家、有的个人(如独裁者)颁布了法律,但法律却成为可用可不用的东西,可以对任意某个人以法律的名义使其从肉体上被消灭,不管按照法律条文是否真的允许处罚该人,对不想处罚的人,即使他违法了,也不会受到惩罚。这时的法律不是可信的,这是一个没有诚信的社会。这不是一个法治国家。既然这样,还能说没有诚信就没有社会吗?这个说法当然仍然有效。独裁者颁布法律,就是基于人们相信他的权威的合法性,但实际上他滥用了这种“相信”。当然,烂透了的独裁者,一脚踢开法律这块遮羞布的事,恰恰在中国出现过。这无异于宣布“我是流氓我怕谁”。但是,即使这样,他也依赖于人们的“相信”:人们知道,忤逆他将会得到怎样的后果,真正相信极端恐惧是怎样的一种煎熬;他也期望人们相信他是“君子”,“英明”,“说话算数”等,即所谓虽然当婊子但必须立牌坊,不然他的统治维持不到第二天。实际上这种独裁者一般来说是出尔反尔的人渣,毫无信用的流氓。这种流氓即使是他爹他也照样欺骗、残害。这种国家是标准的流氓国家。
这样,我们可以把法律条文看作是“君子协定”:大家约定都这样行事,其中任何人不得例外。但是法律的实施却只能有某个个体执行。这个个体如果是个人,则“君子协定”能不能想当初约定一样公正,则完全依赖于这个人是否贤明。对于随心所欲的独裁者,对“君子协定”这样解释:协定任何人都必须遵守,但对他是例外。近代以来出现了一种国家叫做法治国家,“君子协定”的执行再也不依赖于个人,而依赖于独立的第三者。与法治国家相对立的就是流氓国家。
法治社会就是一个有诚信的社会,法治国家就是一个有诚信的国家。可怜我中华自文王造礼至今3000年了,自孔子讲礼近2500年了,诚信作为基本道德标准一直被尊为人之为人必不可少的修养之一。然而文革之后,诚信却成了稀有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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