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方韩之争:言论自由的误读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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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韩之争:言论自由的误读与边界



近日,微博最热莫过于方韩之争,方舟子从麦田那里横刀夺爱,质疑韩寒的文章有人代笔,且矛头直指其父韩仁均。比起之前他质疑唐骏、讽刺王菲,这次的争论影响之巨,是值得拿来做社会学研究的事件。因为此事集中暴露了公众在言论自由、质疑权、知情权等重要现代民主概念上的分歧,如不厘清,对中国的民主进程是很大的障碍。虽然连日来的刷屏令人对方韩二字生厌,仍要借两位之争,谈谈我对公民言论自由界限的理解。

  倒韩者认为,质疑韩寒是自己的言论自由,并认为韩寒起诉方舟子,是用法律侵犯他人的言论自由。什么是言论自由?法不禁止即自由,只要法律没有规定我不能说,我就有权利说。这也是我们在争取的东西,不要严苛审查,不要小秘书,不要因言获罪,每个人都能随便发表见解,不用恐惧。这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是“权利”。任何一个公民都拥有它,同时也可以行使它来质疑别人,比如看完春晚,我们质疑是录播,是假唱,我们质疑红十字会,质疑蒙牛有毒,质疑各种人事物。

  但任何权利,都存在滥用的可能。当权利被滥用时,道义和法律都会起到约束和制衡作用。比如诽谤、人身攻击、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除了被骂缺德,也有可能面临指控。

  如何确定权利边界、什么情况下言论自由的权利被滥用了?首先要厘清的概念是,在言论自由的范畴里,参与对象是不同的,有公民(自然人),有公众机构(如红十字会),也有公权机构(政府部门)。

  每一个普通公民都是自然人。自然人拥有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

  公众机构、公权机构中人,首先是责任人,其次才是自然人。这种责任,来自于被公众赋予的权力,从而产生了明确的权责关系。这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契约。掌握这种权力的人,要向民众负责。政府被赋予施政权力,公众机构如慈善基金等,虽不掌握公权,但只要涉及到向公众募捐,或是组织公众活动,也等同于被赋予权力,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好了,为了让权力和权利取得平衡,为了让权利约束权力,当一个责任人被赋予权力之后,他所对应的群众就拥有了对等的权利——质疑权、监督权、问责权、知情权。而责任人有义务去回应群众的合理质疑,并自证清白。这种质疑——辩论——澄清的过程,正是权利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

  为了使这个关系尽可能保持平衡,不让权力伤害到民众,部分不实的质疑、攻击和谩骂、信谣传谣,可以免于追究责任。比如我们上微博,经常看到各种官员的腐败信息,包二奶、滥用公车等等,我们骂得很起劲,但这些信息有可能是被夸大的,甚至是捕风捉影的。但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民主社会的法律不支持公职人员起诉传谣者。所以我们能看到国外媒体随心所欲地讽刺国家元首,传播小道消息画侮辱性的漫画,而元首却对媒体无可奈何。这种容忍,正是民主社会的一大象征,当然,也是中国稀缺的。

  但这是否意味着公民质疑、批判公权的言论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当侵权到达一定程度,比如造成了严重的名誉伤害、巨大的商业损失,言论散播者仍有可能遭到起诉。只是在举证上要给权力方施加难度,以尽可能保证其不迫害公民。

  在这次微博论战里,我看到有些网友用1960年美国沙利文案为质疑韩寒的自由而辩护,简述一下该案:1960年,《纽约时报》刊登一则批评性广告,涉及某警察局长沙利文,他认为与事实不符而造成个人名誉伤害,控告《纽约时报》诽谤并索赔。这场官司经漫长讨论,最后判沙利文败诉。理由是官员的名誉不能以压制公民言论自由为代价,除非能证明对方有主观恶意,即明知信息与事实不符却恶意刊登。这种诛心的假设,沙利文当然举证不出来,于是法院用增加公权起诉难度的方式平衡了权力与权利。这个案例很经典,它拓宽了美国言论自由的边界。但这并不代表诽谤的行为在道义上可以完全免责,它只是为了让权利最大化而勒令权力做出的妥协。

  上述案例,对象是公职人员。若涉及到公共机构,因为其工作内容是参与公共事务,也有义务接受公众问责、甚至是捕风捉影的质疑。如前段时间的郭美美事件,虽然至今仍无铁证证明郭美美挥霍的是红十字会的善款,但公众仍可嘲讽红会而不用负担法律责任。

  但这种质疑如果到达诽谤程度,机构也保留起诉的权利。和方韩之争同时发生的一件事,某儿童慈善机构志愿者在微博上发布信息,称自己之前探视过的一个孩子突然死亡,并配上一张孩子被开膛破肚、心脏被取出的照片。这张血腥照片加上带有强烈暗示性的文字描述,使很多民众相信该机构杀害儿童贩卖器官,但发布者却拿不出证据。而之后警方的介入、机构的自证,都倾向于不存在犯罪事实,照片仅是尸检现场。此时,机构名誉已经被伤害,被主观认为犯下严重罪行。这种情况下,机构有权利提起诉讼,还自己以清白。

  综上所述,拥有权力者,则有受质疑的义务;没有权力者,则有质疑他的言论自由(权利)。当这种权利造成名誉伤害,本着保护公民限制权力的目的,公民可在一定程度上免于被追究责任。这是民主社会一个伟大的契约精神。

  绕了一大圈,说回韩寒。

  首先,他不掌握公权,也不负责涉公的项目机构。在言论自由的领域,他和你我的性质一样,都是普通公民。由于他的职业是作家,相当于一个贩卖自己作品的商人。公民消费了商人的物品,有权质疑商品质量好坏、产地真假。但这种质疑和针对公权部门的质疑,权利尺度是不一样的。当公民质疑政府,适用有罪推定,公民可以捕风捉影,政府则需要主动举证,自证清白;当公民质疑公民,适用无罪推定,谁要质疑他,请主动举证,并且必须是铁证,否则受质疑对象没有义务来自证清白。若无铁证还要言之凿凿,则涉嫌诽谤。目前来看,倒韩派对韩寒的所谓质疑,正是这种情况,而且还是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帜。

  在争论中,“公众人物”这四个字被屡屡提起,似乎公众人物的权利就该被限制,这是一种误读,而且被广泛运用。所谓公众人物,是受到大量关注的人物,这种关注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授权,和公共机构被授权运作公共资源是两码事。在言论自由的范畴,韩寒与普通公民并无二致。他所谓的公众人物、偶像、意见领袖的头衔,均非他自封,也并不因此掌握更多权力。

  公民错误运用言论自由、造成对公众人物的名誉伤害,可以参考迈克尔?杰克逊。我摘录豆瓣网友“su27根本就没有”的文章片段——

  “刚才看到好几位老师都提到说,韩寒不应该去理会那些荒唐的指控,以前潇洒彪悍不解释的形象荡然无存。但我觉得不是这样,他确实应该认真辟谣,否则荒诞的传言最后会放大到无法收场,那时候再挣扎,就是在和广大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铁拳作对,中箭太多会拔不过来的。Michael Jackson的故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93年的娈童案,MJ一开始非常愤怒,表示绝不和解,将官司打到底,但后来却听信律师的建议,选择了庭外和解,付钱消灾,毕竟那家人要的就是钱而已。可是人们却逐渐觉得,既然给钱了,那多半就有问题,而且这也为十几年后第二次被污娈童埋下了伏笔。一方面有人为了敛财进行攻击,另一方面大众更希望看到巨星倒下,天才崩溃,神话覆灭。”

  不管倒韩派出于什么样的心态和目的想“把韩寒从偶像宝座上拉下来”,都不能以侵犯公民的权利为代价,此先例一开,形同文革,“怀疑一切,打倒一切”,先做有罪推定,再罗织罪名,群众审判集体狂欢。几十年前已恶心过一次,嫌不够吗?

  韩寒选择对方提起诉讼,是权利,但效果未必好。因为当方质疑韩时,方舟子是举证方,韩寒无义务自证。然而当韩起诉方,韩就把主动举证的责任揽到了自己头上。学者萧瀚为此扼腕着急,说“我们现在做的就是要保护你无需自证清白的权利,你要拿手稿去,就是让人检查处女膜证明你没卖淫。”萧瀚用心可感,可惜在一个不讲理性的社会,韩寒大概只有开胸验肺一条路可走了。难怪萧瀚要叹息公知围攻韩寒是“转基因文革”,实在是一场令人心寒的闹剧。

  尽管无聊,尽管令人伤心,但我认为它的社会意义很大,绝不是无聊的浪费。它暴露了国人在一些最基本的自由概念上的欠缺,还有就是骨子里的文革遗毒。微博不是大字报。当公知对韩寒的批判已经荒诞到“肚皮这种词不可能是中学生写的”,我们再不刹车,就要滚下悬崖了。

来源:@李歆照



---------- 帖子增加于 15:32 ---------- 之前的帖子发布于 15:29 ----------

恶意之下




一.

过完年回来,方舟子对韩寒生平的研究、总结、质疑专项活动还没结束,这件事横跨了两个年头,这么长的时间,荒唐也不显得荒唐了。我人生里想不明白的事儿从此又多了一件:为什么在我们这儿,荒谬的事情总是堂而皇之又层出不穷,恶意几乎成为了舆论的原动力。一个诚信度一直很高的写作者竟然平白无故地被质问是否有代笔人,甚至有人还转过头来去对一个十几年前的孩子大加批判,而质询方所提供的证据不是推论就是演绎,居然煞有介事地在一些人的眼里成了“有理有据还有气场”。所有无需付出代价的伤害又都受到了“言论自由”的庇护,真是比自由还自由呢。

我看了方舟子最新的采访视频,他用一个排比句来质疑,“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我听后感到非常迫切,迫切地想要知道这个科普作家在此时所用的是他的打假经验还是打架经验。他气宇轩昂,很正经地说着一些恶毒又扯淡的理论,他会相信自己说出来的这番话吗?这在我心里是一个谜。

而韩寒做了什么不可能的事儿呢?方舟子用几篇“雄文”深刻揭批了韩寒的中学文章,他一口认定写文章的另有其人,也就是说在方舟子眼里,韩寒的造假历史至少是从中学开始的。《求医》、《书店》写得老成持重,文笔不像一个少年人,但这就能成为疑点了?只能证明早慧的韩寒那时有些装罢了,小孩子说大人话这种事儿还新鲜吗?方舟子说那绝不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所能有的生活阅历,一篇文章,千字而已,又是个夹叙夹议的,从哪看出生活阅历?当时的韩寒,虽然文章看起来漂亮老练,但那种拿腔拿调的口气恰好是一种不成熟,一个不成熟的孩子用24史、屠格涅夫来装点自己,再正常不过了,这至少说明从始至终韩寒的人格是统一的,没什么说不通的地方,但无奈方舟子看出来的却是“不可能”。他还把这观点推而广之,进而“只要有基本文字鉴赏能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我只能说方舟子的文字鉴赏能力的确太基本。

过年前我去厦门,遇到一位95年生人的姑娘,我们坐下来聊了一会儿,本来因为岁数比她大我还有点优越感,但交谈了几句,我就傻眼了,我发现自己的语境并没有大过她。除了一些无聊时的思考以外,我并不比人家多懂些什么。我知道这是网络的功劳,可我还是很震惊,一个高二的女生,她涉猎的资讯居然那么丰富,完全超出我的想象,如果做一个横向对比,高二时候的我应该羞愧难当。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经验可以被快速复制,少年人已经习惯自学了,我想未来会有更多的“天才”出现在方舟子的接受能力之外。而十几岁的韩寒,他说话写文章的方式我想不一定来源于周围的环境,更决定于他读了什么书,受了谁的影响。一个热爱学习知识的年轻人哪怕只有十几岁,他的知识结构也完全有可能比一个90岁的懒人更加复杂和庞大。对一个违背常识的现象,我们可以用“不可能”来做推断,但对人来讲,他认知世界描绘世界的水平完全可以取决于他自己的天赋和努力,对一个人的创作能力总是用“不可能”来盖棺定论,这是对一个创作者的侮辱。

构筑阴谋总是简单的,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只要被讲述为一个阴谋就一定有它的信徒。连韩寒在课堂默写他父亲的文章这么科幻的情节都能想得出来,真不知道全知全能的方舟子是怎么理解“可能”与“不可能”的。

二.

和韩寒一样,我原本认为这个莫名奇妙的代笔论不会引起什么波澜,但是我活在了一个创作型的年代,事情进行得风波诡谲,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与进来,大家一起去做福尔摩斯,去咬文嚼字,通过两句八竿子打不着的话,来证明一个人的矛盾之处。泱泱几百万言,找出几个逻辑不严密的地方,如此下作的游戏因为不需要任何技术门槛而吸引了许多地下侦探。照此下去所有写作者都将患上高血压,因为新时代文字狱的形式很有可能是一场全民运动。假设质疑的对象不是韩寒,换一个公众不熟悉的作者,恐怕早就被这个神经错乱的科幻阴谋论整垮了。

无论一个人做了什么事,都总会有办法从阴谋论的角度去解读,尤其是当那个人从那件事中获益的时候,阴谋家们更加可以随意编排,这是人性里无解的一面,也是无耻的一面,你无法真正战胜一个无赖。

方舟子在对付韩寒之前,曾声称,自己对韩寒一点兴趣都没有,结果他用了一天就“慢慢培养”出了兴趣。由此看来,方舟子的兴趣相当重口,对谁起兴,就意味着要搞臭谁,毁了谁。面对采访时他强调说自己没有主观恶意,那这么说就是本性了,或许他把自己看做了一只苍蝇,然后把全人类都想成臭鸡蛋。而臭鸡蛋又真的那么多,导致方舟子从前的作为无比光辉(确实光辉),也使我对他的品格严重判断失误。

从前我心里的方舟子特别高大,他不理会大众的情绪,与“成功人士”频频过招,好像为了追求真理可以头破血流,他的勇气和坚持曾让我非常感动。可他的现在像得了怪病一样,先是不顾原则地将仇恨甩向罗永浩,又无中生有地指责韩寒,几乎所有公知都被他归类为骑墙派,从未见他道歉。我也才明白他的“理性”并不一定是怀有善意的,也不见得是正确的,只是我们这个社会,“成功人士”多半是很不堪的,而大众情绪又是很不安的,所以站在对面的方舟子就看起来总是对的。

真正有勇气的理性是面对真实世界,而不是与所有人为敌。在方舟子的心里,他没有去叮的鸡蛋,不是不臭,而是因为幸运。这是可怕的想法,就好像他有了某种可以滥用的权力。如果方舟子还有起码的客观,他就应该懂得即便在连续见识过100个臭鸡蛋之后,也不能说明第101个鸡蛋肯定是臭的;他也应该懂得理科问题和文科问题,手握公权力和毫无公权力,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应放在一个筐里。

任何人的眼里都会有一个自己看到的“事实”,但像方舟子这样不仅追求事实,还要追求洁癖的教主,即便事实来了,只要不合他意,就会及时把它清洁掉,并一直坚称他只相信自己的判断,从而免于低头,免于道歉。没人能把他怎么样。他自说自话,无视民意,拒绝认错,坚持一条道走到黑,还特威风凛凛,像极了我党。你说你拿他有什么辙?

三.

怪诞的并非只有方舟子和他的教徒,有些自恃理性的看客,其心理更加恐怖。他们似乎开始迷恋上这种广泛的不信任,从而拒绝对别人的善意。从彭宇案引起轰动的时候,我就很明显感到很多人不愿意再相信别人,大家像怕死一样惧怕可能受到的伤害,甚至不惜用恶意来提防。在好和坏之间,喜欢相信它是坏的;在真和假之间,喜欢相信它是假的。但我又有种感觉,也许这也未必是怕,而是好事者众,不满者众,于是大家比着阴暗,似乎人人都在等待着一个崩坏的结果出现,末日仿佛一种信念,以此来实现人人平等。

不过时间总能让人脸红,就在最近,彭宇和跌倒老人的故事有了新的进展,案情最终被证实彭宇确系撞到了老人,而我家乡天津的许云鹤案也有了相同的审判结果。冷血的看客们被自己丧失的信任扇了正反两个巴掌,于是彻底迷失了,他们不怪自己,只是觉得最不该信的就是法庭判决了。

人与人之间缺乏善意也没有信任的时候,就造就了一个令人齿冷的局面,严肃被一再的嘲笑,把大事小事都视作娱乐是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因为方便。所以韩寒和方舟子的事儿从爆发伊始就超越了社会事件、法律事件、文化事件,成为了娱乐事件。

韩寒面对的是一盆脏水从天而降,他还没缓过神来,事情被定格了,风度监督员们准备就绪,按照他们所熟识的套路——无风不起浪,存在即合理,泼出去的脏水必然事出有因。焦点凝固在了被泼的人身上,他的反应完美吗?不能还嘴哦,要从容,要彬彬有礼的证明脏水泼错了,否则就是真脏,就是素质低下,就是输了。大家作壁上观,俨然达人秀的评委,谁的招式漂亮,谁的话说得出彩,谁的“教养”好,最初的是非曲直已经被束之高阁,不再过问。这真是一种登峰造极的事儿逼文化,我们这儿特产。

还有一群戴着V的分析师说,韩寒一开局便输了一场“媒体战”,认为他沉不住气,不仅落下了口实,也说明了心里有鬼。天呐,让一个年血的年轻人去按捺胸中的愤怒,忍辱负重的沉默,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不可能”。再说我也没见韩寒哪里输了,在任何的公开调查中,韩寒的支持率都遥遥领先,这帮人看到的战争发生在别的时空吗?

说到底,这场“质疑”必然不会有结果,因为一个作家的写作过程是很私密的,即使有人代笔,方舟子也不可能拿到像样的证据(尽管他已然认为自己做到了),而写作者也很难彻底自证清白,尤其是当使用电脑写作后,根本就不会留下任何佐证,除非打开摄像头。可谁也不会在写作的时候就想到将有这么变态的事情发生,更不会把自己写作的场景拍下来,即使陈冠希当了作家,我想他也不会。因此这样的质疑实质上讲就是在欺负人,当一个人受了欺负,不去指责欺负人的那个人,反倒去对那个受了欺负的人说,“你怎么这么激动啊?”大家无耻的神韵其实都很相似。

四.

我读《三重门》时,觉得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前言中关于“人才”和“全才”的论述。那股雄赳赳气昂昂的羊胆劲深深鼓舞了年幼的我。当时的韩寒认定自己是个人才,可是要想在现行的教育制度下出人头地,要做全才,而他高一的时候七科全挂,一才都不才,所以他退学了。自从他退学后,倒是慢慢有点“全才”的影子,他成了一个现象,德智体美劳,样样都好。时时风光,人见人爱。

但在今天,作为一个谁都知道的人物,韩寒躲不开一种叫“两头堵”的流氓招数,当你是一个人才,他们嫌你不够全;当你已经差不多全了,他们又开始不相信,说一个人怎么可能什么都行。这让人很难拿捏,你奔放他们说你浪,你矜持他们说你装。

除了要面对发了疯的流氓,还要面对一群没有底线的嫉妒狂。有这样的理论:一个人“嚣张”惯了,就活该受到伤害,因为人总要付出代价。把汹涌的嫉妒投射成这种毫不讲理的逻辑,还能认为理所当然,也是一种功夫。

恶意相向的社会里,人们安心接受的是一个清教徒式的“全才”,出身贫寒,没爹媚娘为佳,谁也靠不着,性格温文尔雅,遇事坐怀不乱,一辈子勤学苦读,笔耕不辍,著作等身,畅销书可不行,要得过诺贝尔奖的那种,不仅文采飞扬思想深刻表达独特,还要能说会道伶牙俐齿,基本无敌之后最好还和钱有仇,终身清贫,一门心思为全人类的事业献身,死的时候还是处男。

很多人在这件事情中联合起来,要和韩寒清算,就好像韩寒是个恶人,他们在替天行道一样。他们说韩寒没资格当青年领袖,教坏了青年。我听了想笑,就是要把一个人弄脏嘛,何患无辞。一个无理取闹的责渐变成一个肮脏的景观,这是搞倒韩寒最好的机会,先把他从人幻化成符号,然后再指着符号说,这个人欺世盗名了这么多年,早该被打回原形。没有人是神,那不过是自己骗自己,每一次真实的伤害所指向的都是具体的人,哪里是为了公平,分明是给自己的嫉妒报仇。动机上讲,我相信方舟子是相对简单的,因为他一直对人类感到不屑。

恶意断然无法指明和证实,但人人都能有所感觉。心怀恶意的人不受到阻挡,甚至还被认为是一种自由,可能下一个受伤害的就是你我。而我们为了不受伤害,或者不要成为最受伤的那一个,只好先伤害别人,恶人无罪,因为人人都恶。如果在方舟子之外,还另有一个上帝的话,那么他一定对这片土地倾注了最黑暗的才华。

五.

事情至此,我觉得好可悲。





来源:草威

链接:http://www.bullock.cn/blogs/caowei/archives/15732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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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回应剽窃质疑 称孙海峰“别有用心”

近日,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发微博称,方舟子的作品《大象为什么不长毛》“不仅剽窃他人论文中的表格,还有明显的翻译错误。文中把描述人种肤色深浅的dark、light译成夜晚、白天。”
方舟子昨日回应,此事“在一年之前就已澄清,是编辑翻译错误。”
本报记者胡维 长沙报道
方舟子:孙海峰是出于私怨
记者通过搜索发现,方舟子早在2011年初就在微博中针对该质疑给过解释,他称这些图表是编辑翻译的,给翻译错了,自己没有校对出来,但并未就剽窃指控做出澄清:“《大象为什么不长毛》勘误:第25页,插图中的说明两处‘夜晚’、‘白天’都应该是‘深肤色’、‘浅肤色’。原图是英文论文的插图,编辑给翻译成中文时翻译错了,我校对时没有注意到,非常抱歉。还有零星一些编辑错误,我会发一个勘误表。”
方舟子认为孙海峰在这个时候“继续翻出这种陈年旧事,纯粹是出于私人恩怨,是别有用心。”方舟子曾于去年5月份,向深圳大学学术委员会投诉,称孙海峰博士论文涉嫌抄袭。随后孙海峰回应了方舟子的质疑,并指责方舟子是恶意中伤。
孙海峰:方舟子是流氓式打假
对于方舟子的回应,孙海峰昨日发布博文称,方舟子的“澄清”是推卸责任的狡辩,不仅没解释剽窃图表的问题,署名为方舟子著(而非主编)却让人编译图表,不正是他质疑韩寒时所指控的“代笔”么?
孙海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方舟子在互联网上的“打假”是“流氓式打假”,因为其超越了正常的言论自由的底线,甚至突破了正常道德伦理的底线。
“方舟子流氓式打假首先体现在事实方面攻其一点以偏概全;然后在程序方面私设公堂,定罪在先;再次在动机方面,裹挟民怨挟私整人;最后在效果方面为毁而毁,无益建设。”孙海峰说。
孙海峰认为,即使是公众人物,也是有私隐权的。比如面对一个作家时,你当然有质疑的权利,但是你需摆出质疑的真实证据,没有足够的证据链,而你又论断了一个人的罪名,那么对其是有伤害的,因为很多网友他没有时间和耐心去一一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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