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韩寒:我写下的这些都可以成为呈堂证供

ice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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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这场闹剧大幕的落下到了倒数第二天,我先正经回答一些问题了。
这也许是我倒数第二篇关于此事的文章。

问题1:既然你一直觉得对方是在诽谤你,他们认定了你的文章是有人代笔的,为什么不上法院起诉他们呢?

回答:是的,前几天很多朋友打电话给我,都这么建议我,我说必须要等两天,他们说,名誉事大,刻不容缓,但是我一句话就把他们说服了——因为⋯⋯春节放假,法院年初七才开门。开门了自然就能去了。这样也正好可以由法院帮我认定一下手稿和当年文章的笔记,我的每一篇文章每一个段落都是由我亲笔写出。我也庆幸我留下了手稿,我在学校里创作的时候有一些同学可以作证。我也为其他没有手稿和证人的同行担忧,怕你们有一天会被这样污蔑而百口莫辩。

问题2:你早期的文章里出现了大量引用的书籍和英语单词,似乎已经超出了你的年龄范围,由此有人推定你的文章是你的父亲写的,你怎么看?

回答:首先,我的父亲根本就不会英语,我们写作的风格也截然不同。他在故事会上发表一些多为农村题材的故事和散文,而我则写一些杂文和小说。他的文笔自然流畅,我的文笔故作老成、非常做作。这是非常非常好辨认的。我当年之所以这么写是因为我崇拜梁实秋和钱钟书,所以在模仿他们。之所以用很多英语单词是因为钱钟书也经常这样写。英语的单词或者一些生僻典故非常好使用,找一个词典或者生僻的学术书,翻看一些生僻词,记录下来,让文章发展的时候稍微拐一拐,就能很简单的使用进去了。可能这么质疑的人都是理科或者学术出身,但这是几乎每一个文学爱好者刚起步时候的象征,就是要把文章写的文绉绉,让人看着觉得好像这个作者很有学问。我在初中和高中的时候的确有比同龄人多很多的阅读量和知识量,甚至故意去阅读一些生僻的书,而且也很巧妙或者说很功利的使用了这些东西。毕竟几个生僻的英语单词而已,你现在给我一本字典和一本古书,我能把我塑造成贯通中西的教授。这样写的确唬人,而且会显得和自己的偶像接近一些。人不都是这样么,模仿自己的偶像,再离开自己的偶像,寻找到自己。写完《三重门》我开始反思,觉得这样太做作,从第二本小说就开始彻底抛弃了这个风格。第二本小说《像少年啦飞驰》就几乎没有掉一个书袋,没有引用一个英语单词,文笔也更加自然。有一定文学经验的人能够一看看出来,《三重门》其实还是比较做作的模仿《围城》,反而不像是一个成年人的作品。不过可能一些对文学没有什么兴趣的人无法理解。

有人说,“幽默”的英语单词是“humor”,我这么小的年纪,不可能知道这个单词还有一个意思,就是“体液”。而我却知道,并写在了小说里,说明我英语功底了得。这么说是很牵强的,几个单词记下来很容易被刻意引用到书里。我当时也是忘记了“幽默”这个单词具体怎么拼写,所以才翻了字典,结果发现它还有一个意思,就是“体液”。包括很多的英语单词都是这样,只要活用词典,就能让你显得学识渊博。

至于我的英语水平,我可以很负责人的说,在汽车运动的专业领域,我比大部分的英语教授都要强,因为有很多专业名词组成,比如你们不会知道“missingfire”是“涡轮增压器的反延迟偏时点火”装置,你们也不会知道”sequential”是“序列式变速箱”的意思,不过出了专业领域,可能点菜都会困难,土豆和番茄都分不清楚。我的朋友春树小姑娘开玩笑说我不会说“葡萄酒”的英语。春树老师一直是个很可爱有才华的姑娘。不过不会说“葡萄酒”这也很正常,我不太喝酒,我只知道酒是Wine,但不知道葡萄酒是什么,甚至因为长久不说及“酒”这个单词,有一次甚至说成了翅膀。总体来说,我的英语水平不算特别差,但专业领域非常强,因为我们经常去国外比赛,我们的赛车工程师也经常是老外。

以此来解释所有说我文章里引用了大量古书和英语单词的人,这是一个崇拜钱钟书的文学爱好者的初级入门模仿。这本书在学校里创作,同桌等人皆可作证。此书没有任何人的润色和修改,我也没有任何的后台与背景,此书一度没有办法出版,因为我没有门路(在1999年如果不是自费,出版一本书是大事件),《三重门》被上海文艺出版社退稿,后来作家出版社的袁敏老师听说了这件事情,主动把书稿要来。而这本书因为是一本批评应试教育的书,所以出版的时候遭到了很大的压力,还删除了不少内容,好在最终能够面世。我是一个没有任何门路,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学生,寄宿制一个月连吃饭和路费加在一起生活费共400元,我父亲当时在几十公里之外,他无论是从学生生活阅历和写作风格上来说都不可能有代写的嫌疑,我怎么可能有钱和能力又去找其他人代笔?

很简答,有些书我粗读,有些书我细读,有些书我翻了翻,有些纯粹是为了引用而只摘抄一些,因为应试教育很无聊,所以这些现在看来很无聊的书在当时也不那么无聊,加上我偶像钱钟书的力量。后来从学校出去,海阔天空,一下玩疯了,就很难再读的进去这些书。到了几年前,我已经基本上不读书,但是我阅读大量资讯和杂志,一直保持阅读习惯,几乎每天的阅读量要好几万字。但是我少年时候度过的那些书,我基本都忘记了。很肯定的说,如果当时我的书不能出版,以我一直崇拜民国作家的性格,我很可能会成为一个学者。我很崇拜真学者。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三篇说民主的文章出来以后,我对很多只会掉书袋假学者很看不上,因为这都是我初中高中玩的东西,我深深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情,所以别用掉书袋来糊弄我,我高一的时候都能掉的吓死你。而且那些民主理论著作基本都是一战二战前后面世,当今世界多有不同,包括科技也不甚相同,虽然那些著作依然大多没错,但不能用来作为行事和批判他人的准则。
问题3:你的《书店》里说,当时你去新华书店看书,又舍不得买,有人查证全国从1982年就开始开架卖书了,不可能有书锁在橱窗里,所以断定你在撒谎,文章是你父亲代写。
回答:我1982年出生,1982年全国书店开架肯定是不可能的,199几年的时候,很多书店还在闭架卖书,每个地方情况都不同。我所在的是上海郊区的小镇亭林镇,那里一直到我初中好像还在闭架卖书,那好像是我初二的文章,我回忆起小学的情景,肯定是闭架的,我小学零花钱很少,书的价格又在封底,当时服务员态度又差,放在柜台里不知道多少钱一本,所以每次买书都心惊肉跳。一直到我初三,我记得上海郊区的某些地方的书店里,一些工具书或者比较贵的书还是闭架的。不能因为新华书店曾经说过1982年全国将实现开架售书而信以为真,要以最终结果为准,新华日报好像在1945年还说过中国要多党制吧。


问题4:我们做过试验,杯子里放上水,一个小时以内,纸团是不可能沉到底的。而当时是纸团,你为什么要写成布。
回答:新概念复赛的问题,我父亲的文章里写的很清楚,绝对不可能存在作弊。到时候法庭也将把所有当时的证人找来。当时我构思的就是一个人生被水浸透,慢慢沉到杯底的过程。至于为什么要写成布,从当年手稿里,我看到我先写了一个干(因为要对应浸到水里以后的湿),然后后面那个字涂改掉了,改成了布,我猜测我当时的心情,可能是“干纸”不太顺口,“干纸团”又比较奇怪,因为几乎没有这么说的,所以改成了“干布”比较顺口。 而且仔细回忆,我隐约记得我当时的心态,可能“布”字和“不”谐音,还可以发挥一些关于人生被浸染但人性中又有天然的反抗之类的一个伏笔,结果写到最后给 忘记了。我应该还向同学表达过类似的遗憾,觉得如果写了这一层就更深刻了。你知道一个高中生,肯定当时很希望人家说他文章深刻。《杯中窥人》引用了不少东西,是因为这样才能在一个作文比赛中凸显才华,征服评委,有些内容是阅读的积累,有些内容真的是强记为了炫耀的。至于这张纸团最后有没有沉底,十三年前的有些细节,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写完就马上交卷了,因为越快交显的自己越厉害,因为我的文章在构思的最初,它就是必须要沉到杯底的,所以到了结尾,我就必须要这些写。有人说这篇文章是我爸爸当场买通监考人代写的,这完全是无稽之谈,可以找来当时的监考人和组织方,还可以鉴定我的字迹。而且还是那句话,那篇文章和我父亲的文章是截然不同的风格,那篇文章里为了装逼,我好像还引用了拉丁文,我父亲则不会任何外语。
问题四,你说你“的地得”不分,但怎么有时候又分?

回答:这三个“的”字的用法是很简单的,只要用点脑子,谁都会用。就是有的时候会用错。如果用心——比如在写考试文章,比赛文章,投稿的时候,就完全可以用对,甚至还可以帮助他人纠错,只要不用心,就可能用错。但我很烦在写文章的时候要考虑这三个“的"而打断思路,所以我曾经建议过如果能统一成一个白字旁的“的”就好了。我也有一阵子这样实践的,就是希望用白字旁的“的”来代替三个“的”,无奈好像响应者不多,到后来我自己也就不刻意只使用一个“的”了。

问题五,你不接受电视的采访是因为怕口才木讷,有人代笔的事实被曝光么?

回答:我不上电视是因为我不喜欢上电视,电视台的尺度是最小的,稍微说多一点就要被剪掉,而且我不喜欢化妆和捯饬,录电视也浪费时间。一个作家的口才觉得不能和这个作家的文采挂上等号,这绝对绝对不能成为衡量的标准,我知道很多作家甚至比我都不会说话,也不会交际,我已经算是作家当中非常够能口语表达和交际的人了。一个作家之所以成为作家,很多时候是因为他的表达欲望更多是要集中在笔下,如果太喜欢说,或者说的很好,可能志向就不一定是写作了。如果按照必须能说会道才能成为作家这个道理,很多口才特别好的主持人或者演说家就必然是好的作家了。甚至我可以说,大部分作家上了电视是木讷的,会让人产生很大的反差,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文字嚣张的往往温柔,文字犀利的可能平和,文字柔弱的也许强悍,就像络腮胡子往往经常爱唱张信哲一样。质疑者不能要求一个作家在生活里的形象必须要符合他的想象。反而,我认为,作家就不应该经常上电视,因为作家必须保持一定的神秘感,这样才能让读者更好的进入到他的作品里,我很遗憾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

问题六:有人说,你的文章《求医》中,你说你上学时候被传染了疥疮,但有人指出那种痒的方法不是疥疮的痒的方法,反而是肝炎的痒法,你父亲得过肝炎,所以你父亲帮你代笔了。
回答:我已经说过,我父亲和我的文笔截然不同,只有一个模仿民国作家的我才能写出那样有点做作的风格。至于痒法不同,这个纯粹是披着医学的外衣,为了抹黑而故意抹黑了,为了栽赃而栽赃了。完全失去科学精神,只是在忽悠路人,能骗到一个算一个了。当时这场病在我们好几个寝室传播,那是真的很痒,到处都痒,难道我痒的方法和痒的地方必须经过某人的同意么?而我没怎么听说过得了肝炎会全身发痒,可能是特例吧,我不太了解。退一万步,这些都是文学作品,哪怕我什么病都没得过,我也可以这么写。希望这位朋友自己得一次疥疮,再得一次肝炎,他就知道了。




问题七:有人质疑,你在书里提到的一个成语是一首七十年代的歌里的,你这样的岁数是不会听的,只有你的父亲才会听。

回答:我父亲的文章里已经写的很清楚了。你无权决定我必须听什么歌曲。你也不能根据出现了四个字就判定出我必然是听了那首歌曲。这种话看似好像很有逻辑,很有欺骗性,其实完全是谬论。

问题八:你没有上过大学,但是在你的小说里多次提到大学生活。你应该是有一个大学生帮你代写了吧。这个证据非常的明显。

回答:胡闹。吴承恩去西天取过经啊。


(题外话:今天我的父亲微博上发出了他找到的两份家书,有邮戳,虽然美好,但我觉得特别心酸,这些本都是属于私人和家庭的温馨回忆,却被被迫用来自证清白,而且可能还有人要逼着我们去做年代鉴定。这两封家书应该可以证明一切。如果还要加罪于我和我的父亲,我已无话可说。也请方舟子老师鉴定一下家书。)

另外,由于给母校松江二中也带来了一些麻烦,我希望在这一两个月回到母校,进行一场演讲。希望母校的校友和老师们可以捧场。


来自@韩仁均叔叔 我1999年写给我父亲的信,测试为什么新概念作文比赛我家里的邮箱没收到信以及当时开的书单。详情可见 http://weibo.com/1443511045/y2Wbederi

来源:韩寒
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2e0ib.html

---------- 帖子增加于 16:04 ---------- 之前的帖子发布于 16:00 ----------

@方三文:任何人都能胡说八道,但需要事后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这就是言论自由;相反,对发言的资格、内容进行前置审批或者限制,那就没有任何自由可言。
@许文广 :【质疑还是诽谤】方舟子对韩寒的指控是体现质疑权的言论自由,还是需承担法律责任的诽谤,美国司法体系对两者的区分是:是“意见表达”还是“事实指控”。譬如方先生骂路金波是“猪”,属于意见表达。他言之凿凿称韩文他人代笔甚至明示此人是韩寒的父亲,当属事实指控。以涉嫌诽谤诉诸法庭是最佳选择。
@萧瀚还在说:【质疑的界限】倒韩人士振振有词说这是质疑,是言论自由。正常的质疑是言论自由,比如你说韩寒小说写得很烂,文章很烂,语言很烂,这都是你的言论自由,甚至一定限度内的辱骂,他作为公共人物也得受着。但怀疑他有枪手,就不是通过文本分析可质问的,已涉人格和品质,无像样证据乱怀疑,就是诽谤。

---------- 帖子增加于 16:06 ---------- 之前的帖子发布于 16:04 ----------

@亭林镇-合唱团:我始终觉得方舟子自己都不会相信韩寒是别人代笔的。他以前做事还是有一定的逻辑的,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上错船,被奚落和辱骂之后,偏执和扭曲的人格分裂出来了,到了今天这样下作无耻的地步,我为他感到可惜。
@笑蜀:还有人说,韩寒谈革命民主自由,漏洞百出。这我不否认,韩四论最大价值,是在大众话语层面公然引爆这话题,而非论证。论证这话题非韩寒所能胜任。那你针对他的观点本身深揭猛批好不好?一切不以观点本身为论辩中心的公共论战,都是耍流氓。如周拓所称,足球赛不朝球门踢球而专门踢人。
@章立凡:[韩寒是否中招了?]作为文化符号,韩寒言论拥有巨大杀伤力。≪谈民主≫有欠妥处,胡锡进立即跟进发挥,引发自由派对他“转向”的疑虑,韩切割自辩均未奏效。而后续舆论则从批评其观点导向质疑其人品,方舟子出手,揪住“代笔”话题穷追猛打。解构韩寒偶像,是主流企盼已久的目标,貌似一步步在落实。

---------- 帖子增加于 16:08 ---------- 之前的帖子发布于 16:06 ----------

”韩寒起诉方舟子“评论选
@五岳散人:韩寒在扭曲的教育之下做出了反向牛逼的选择,而方舟子同样在这个学术体制之下做出了他自己的不归路选择,两者都并非正常。两者这么交汇对抗,是这个时代错位的一次看上去偶然、实则颇有宿命的结果。。。
@宋石男 : 韩寒这种拥有巨大话语权的人,面对他人的质疑(而且基本是并未伪造材料捏造事实的合理质疑),不能做到清澈见底地回应、厘清,却先是悬赏,同时谩骂(嘲笑方舟子秃头,骂麦田没能力让老婆生儿子),现在又要起诉。法院如果判韩寒胜诉,言论自由当然输。韩寒被他的猪一样的亲友团牵到悬崖,可惜了。
@肉唐僧:韩寒方居然真的要打官司,无语了!赢、法院不受理、输——这三个结果,哪一个对韩寒不是伤害呢?而且伤害最大的,恐怕就是个“赢”字。在危机公关和品牌维护上,韩方蠢了又蠢,错了再错。
@斯伟江:韩方名誉权官司,韩赢面很大,其实对韩自己而已,打不打效果无几!二审定案后,此事早过去!信者恒信,疑者恒疑!肖传国也打赢过,法院还从方妻子账户划走5万元。最后结果如何?不过,对社会也许有教育意义?
@董路:【总结陈词】1,上法庭了,挺好,该死的春节,以后法院必须365天开门;2,韩寒以前笔战战无不胜,今被逼诉诸法律,也算是翻开人生新的一页;3,方舟子是否预想过最终要走上法庭,这是一个问题;4,长微博、新浪微博可以开庆功会了,5,李开复、唐骏、肖什么国可以喝一杯了;5,各位散了吧,2年以后见。
@恐怖大王李西闽:很多人问我关于韩寒的事怎么看,我表示对所有网络上和现实中的争吵,我都没兴趣。可是,此事让我惶恐,我写过军事小说,乡土小说,还有恐怖小说和科幻小说,如果有人质疑我,我怎么证明这些小说是我写的?这个春节疼痛寒冷,所有闹剧都那么无趣,关注个体生命的疼痛和无助的人,是最重要的。
@章立凡: 【越来越趋于相信:韩少无团队】方子有逻辑推理,无证据链条,啥都证实不了,搭理他作甚?韩少名为原告,实则自动站到方预设的被告席上。程序走完,即便赢了,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从此成为被抹黑的争议人物。

---------- 帖子增加于 11:26 2012-01-30 ---------- 之前的帖子发布于 16:08 2012-01-29 ----------


萧瀚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常识必须被重复,否则它将被遗忘;邪恶必须被惩罚,否则它将继续作恶;正义必须被炒作,否则它将被活埋。

■法的精神之萧瀚专栏
从年前开始发酵、春节期间达到高潮的质疑韩寒枪手事件,目前舆论界四分五裂,究其原因,是韩寒的疑似公众人物这个身份及其带来的言论自由边界不清晰所致。
说韩寒是疑似公众人物,是因为公众人物最终是个法律概念,当它被用在不掌握公权力的普通公民时,应当经过论证,最好不铁口直断。此次所谓“质疑”韩寒长期以来使用枪手,而非其亲自写作,是从微博网友麦田的一篇《人造韩寒》开始,麦田道歉并退出战阵之后,方舟子、彭晓芸等微博知名人物卷入,“质疑”过程中,韩寒屡次在博客上辩驳,但“质疑”方一直不接受韩寒的自辩性证据,甚至出现彭晓芸所谓对韩寒父子进行测谎仪刑侦之类的主张,而方舟子更是铁口钢牙“这些作品不可能是韩寒写的”,除了反对这种质疑方式的舆论之外,网络上还有不少博友支持方、彭的做法,认为这是言论自由,是韩寒作为公众人物必须承受的诚信质疑。
韩寒是疑似公众人物,针对他的各种议论一直都非常多,他也从中获得了很大收益。在这些言论中,这次出现了巨大的质疑声,其中有部分属于言论自由,但自由有边界,一则他是不掌握公权力的疑似公众人物,因此有些私权属于绝对不可侵入领域。代笔本属于著作权的私权范畴,只要著作权人自己没有发生分歧,外界无权置喙,因此在私权保护传统深厚的国家,没有人会多管这种闲事———任何人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都有义务假定署名者就是作者本人。即使鉴于韩寒是疑似公众人物,有人感兴趣,也得有节制。二则哪怕是公共官员,在其不涉及公共利益的私权部分,舆论也无权侵入,更何况非公权型的公众人物。之所以会出现所谓测谎仪侦讯这样的荒谬主张,之所以出现众多知名人物也支持对韩寒进行地毯式挖坟的敲骨吸髓,之所以会有那么多人认为这是正常的言论自由,都是因为质疑者不尊重私权,根本不懂即使为了验证作家诚信之类的公共利益,私权的有些边界也是绝对不可逾越的。韩寒不掌握公权力,所以有澄清的权利,有公开其著作权纠纷的权利,但没有义务。迄今为止,无任何证据表明韩寒存在著作权纠纷,舆论应到此止步,这就是私权的最后堡垒,是打着言论自由、公共利益、诚信任何旗号的行动边界。而疑韩人士因其文本分析等各种手段的目的是指向韩寒有人代笔———也就是说要证明一个作家是骗子,从而严重突破私权保护的底线,极端粗暴地践踏了一个作家的尊严和人格。社会对知名作家的诚信很看重,而且发生怀疑,这是正常现象,但是这绝不意味着社会仅仅凭着毫无直接证据的一通推断就来否定作家是自己创作的,更无权要求作家自证清白。为了检验作家的诚信,罔顾私权边界,无直接证据就断言作品不可能是作家亲自所写,已不是正常质疑,而是涉嫌诽谤。没有任何一个正常国家会允许这样的恣意妄为,否则世上将不再有作家,也不配有作家。若言论自由就是肆意妄为,将无人能享言论自由,自由永远和自律是兄弟。
疑韩案中,最可怕的不在少数几个系统“质疑”者,而在于无数跟风盲从者,这些人正如历次政治运动中整别人也往往最后被别人整的惨剧制造商。与他们的先邪一样,他们不懂言论自由边界,不懂所谓公共利益该到哪里止步,毫无半点尊重私权的意识,是否害己尚待将来,而害人已是现实。这种做法若不加阻止而形成社会惯习,时机合适时,可能会产生比“文革”更为疯狂的“转基因文革”,以更大邪恶能量释放。
此次疑韩行动若成功,远比它失败来得可怕,因为它会给邪恶的逼人自证清白赋予生命力,开启恶例,而它践踏私权的恶劣性质将被漠视,倡导保障私权者也都会成为笑柄,同时会影响墙头草们转而支持这种行为。因此必须反对自证清白这种邪恶的做法,反对自证清白就是反对肆无忌惮践踏私权的暴民。
私权高于公共利益,没有对私权的基本尊重和坚定的保护,公共利益根本不存在。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来源:南方都市报
链接:http://gcontent.oeeee.com/c/37/c3732df1c993513d/Blog/b01/011b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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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走余秋雨这条等着被和谐来发家的路,还得真有点余秋雨的这点小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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