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泽克:黑格尔式的笑话和时间陷阱(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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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黑格尔式的笑话
  有一个著名的黑格尔式的笑话,完美地展示了真理是如何源自误认的,我们通往真理的道路是如何与真理本身相契合的。在20世纪之初,一个波兰人和一个犹太人坐在同一列火车上,面面相觑。波兰人紧张地晃动着身子,一直盯着犹太人。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激怒了他,最后,他再也抑制不住地破口而出:“告诉我,你们犹太人是怎样成功地从人们身上榨取了最后一个硬币,使自己腰缠万贯的?”犹太人回答说:“好吧,我告诉你,但不能分文不取,你先付我5个兹罗提(波兰币)。”收到钱后,犹太人开始讲了:“首先,你拿一条死鱼,割下它的头来,将其内脏装在一杯水中。然后,大约午夜时分,月圆之时,你一定要把这个杯子埋进墓地……”“那么,”波兰人贪婪地打断了他,“如果照你说的做,我会成为有钱人吗?”“不要操之过急,”犹太人回答说,“这不是你要做的全部;如果你想听下去,你必须再付5个兹罗提。”再次收下钱后,犹太人继续讲他的故事。不久,他又伸手要钱,没完没了。最后波兰人怒不可遏了:“你这个肮脏的无赖,你真的认为我没有注意到你想干什么?这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你只是从我身上榨取最后一个硬币!”犹太人平静而温顺地回答他说:“好吧,现在你已经明白,我们这些犹太人是如何……”
  从波兰人看犹太人的方式--好奇和爱问--开始,这个小故事中的一切,都容易得到阐释。这意味着,从一开始,波兰人就陷入移情关系之中:对他而言,犹太人乃“想必知道的主体”(subject presumed to know)的化身,知道如何从别人那里榨取金钱的秘密。这个故事的要义当然在于,犹太人没有欺骗波兰人:他信守承诺,把如何从别人那里榨取金钱的诀窍和盘托出。这里至关重要的是结局的双向运动(double movement of the outcome)--在波兰人勃然大怒的那一时刻与犹太人最后回答之间,存在着距离。当波兰人脱口而出,“这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你只是从我身上榨取最后一个硬币!”他已道出了实情,但对此一无所知。也就是说,他在犹太人对他的操纵中,看到了简单的欺诈。他没有看到的是,正是通过这一欺诈,犹太人信守了承诺,把他购买的东西(犹太人如何……的秘密)交付于他。波兰人的失误仅仅在于他的视野:他渴望犹太人最后揭示“秘密”;他把犹太人的叙事当成了最终揭示“秘密”的通途;但真正的“秘密”在于叙事自身:在于犹太人以他的叙事捕获波兰人的欲望的方式,在于波兰人全神贯注于叙事,并准备为此解囊。
  因而,犹太人的秘密在于我们(波兰人)的欲望,在于下列事实:犹太人知道如何摆布我们的欲望。这也是我们可以这样说的原因:故事的最终转折(final turn),以其双向的扭曲(with its double twist),与精神分析治疗的最终时刻--消解移情(dissolution of transference)和“穿越幻象”(going through the fantasy)-- 一脉相承:波兰人勃然大怒之时,他已经走出移情,但没有穿过自己的幻象(traverse his fantasy)。他只有意识到犹太人如何通过欺诈兑现了承诺,才真正穿越了幻象。那个驱使我们小心翼翼地聆听犹太人叙事的那个醉人的“秘密”,就是拉康所谓的小客体,即虚无缥缈的幻象客体(chimerical object of fantasy),我们欲望的客体-成因。与此同时--这是它的悖论之所在--它又是我们的欲望回溯性地提出来的。在“穿越幻象”时,我们体验到,这个幻象-客体(fantasyobject)--即“秘密”--只是物化了我们欲望之空隙(materializes the void of our desire)而已。
  另一个著名笑话具有与此完全相同的结构,但这一点常为人忽略。当然,我们指的是卡夫卡《审判》第9章中关于“法门”(Door of the Law)的笑话,指的是它最后的逆转。那时,垂死的乡下人问门卫:
  “人人都竭尽全力,想得到法律,可是这么多年来,除了我,谁都不能获准进入此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门卫觉得这人大势已去,听力也下降了,于是对着他的耳朵吼道:“除了你,谁也不能获准进入此门,因为这个门只为你一个人而设。我现在就把它关上。”
  这个最终的充满曲折的结局(final twist),类似于波兰人和犹太人故事的结局:主体意识到,他(他的欲望)从一开始就是这个游戏的一部分,大门只为他设;犹太人叙事的目的只是捕获波兰人的欲望。我们甚至可以为卡夫卡的小说设计另外一种结局,以便使它更接近上面波兰人和犹太人的笑话:经过长久的等待,乡下人勃然大怒,开始对门卫大喊大叫:“你这个肮脏的无赖,为什么你要装模作样地守卫着那扇大门,就好像里面藏着多少秘密似的,你很清楚,大门里面没有任何秘密可言,这个大门也仅仅是为我一人建造,意在俘获我的欲望!”那个门卫(如果他是一位精神分析师的话)会平静地答道:“你看,现在你发现了真正的秘密:大门里边所有的,只是由你的欲望引入的东西……”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最后充满曲折的结局的性质,遵循的是黑格尔超越、消灭“恶劣无穷大”(bad infinity)的逻辑。也就是说,在上述两种情形下,起点是一样的:主体面对着某个实体性真理(substantial Truth),即把他排除在外、永远躲避他的秘密:隔着无数道门的、难以接近的律令之心(heart of the Law);有关犹太人如何从我们身上榨取金钱的、我们一直都在犹太人的叙事中等待(这叙述可以永远进行下去)、却又无法获得的最终答案、最后秘密(它可以无限地进行下去)。在这两种情形下,解决问题的方案完全一致:游戏一开始,主体就必须明白,隐藏着秘密的大门只为他一人而设,隐藏在犹太人叙事结局中的真正秘密只是波兰人的欲望。简言之,主体必须明白,他的外在于大对体的位置(external position vis the Other)--即他觉得自己被排除在大对体的秘密(secret of the Other)之外--是内在于大对体的。我们在此遇到的是某种无法化约为哲学反思(philosophical reflection)的“反射性”(reflexivity):似乎要把主体从大对体中排除出去的某个特征(他想洞察大对体的秘密--法律的秘密、犹太人赚钱的秘密等),早已是大对体的“反射性决断”(reflexive determination);正是作为被排除在大对体之外的人,我们早已是大对体游戏的一部分。
  时间陷阱
  可以以更为激进的方式设想误认的实证性,即这样的事实--误认充当着“生产性”的实例。误认不仅是保证真理最终降临(final advent of the truth)的内在条件,而且已经拥有实证的本体论之维(positive ontological dimension):它创立、促成某种实证性实存物(positive entity)。为了说明这一点,且让我们再以科幻小说为例,以罗伯特·海因莱因的一部经典科幻小说《通往盛夏之门》(The Door into Summer)为例。
  这部创作于1957年的小说假定,冬眠术在1970年已经司空见惯,由众多机构管理。主人公叫丹尼尔·布恩·戴维斯(Daniel Boone Davis),是位年轻的工程师。作为专业骗局的受害者,他被冬眠了30年。2000年12月他复苏了。他经历了多种奇特的事情,其中之一是结识了年迈的特威切尔博士(Dr. Twitchell)。特威切尔博士是发明了时间机器的“疯狂天才”。戴维斯说服了他,让他拿戴维斯做实验,把他送回1970年。回到1970年后,戴维斯为自己做了精心的安排(投资于他知道30年后必定取得巨大成功的公司--他是在2000年知道的,甚至还为自己在2000年安排了婚礼,为此还为他未来的新娘组织了冬眠);然后他再次冬眠30年;他第二次苏醒的日期,是2001年4月27日。
  如此一来,一切都令人心满意足。只有一个小小的细节令这位主人公烦恼:在2000年,报纸除了“出生”、“死亡”、“婚姻”专栏,还有“复苏”(awakenings)一栏。“复苏”专栏一一列出从冬眠中苏醒过来的人的名字。他在2000年和2001年的第一次停留是从2000年12月至2001年6月。这意味着特威切尔博士在戴维斯于2001年4月第二次复苏后,把他送回了过去。在2001年4月28日星期六出版的《泰晤士报》(The Times)列出的4月27日复苏者的名单中,当然有他的名字--“D.B.戴维斯”。为什么在他2001年的第一次停留期间中,没在“复苏”专栏中发现自己的名字,尽管他始终都在仔细地阅读这个栏目?难道这仅仅是一个意外的疏忽?
  但是,如果当时我真的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又会怎么做?跑到那里,见见我自己,然后彻底疯掉?不,因为如果我真的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我就不会去做我后来做过的那些事情--对我来说是“后来”--而只有做了我后来做过的那些事情,我的名字才会登在报上。因此,这种事永远也不会发生。控制是负反馈类型,带嵌入式“自动保护程序”,因为只有我看不到那行文字,它才能存在。我可能看到过自己的名字,这种显而易见的可能性,早在基本电路设计中被列为“不可能”而被排除在外。“无论我们怎么折腾,结局终由天定。”自由意志和宿命论写在同一个句子里,它们全都正确。
  在此我们得到了“无意识中的字符代理”(agency of the letter in the unconscious)的字面定义(literal definition):“无意识中的字符代理”即“那行文字的存在,依赖于我没有看到它”中的“那行文字”。如果主体在2001年第一次停留期间在报纸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如果主体在第一次停留期间看到了他在2001年第二次停留的踪迹,他就会以另一种方式行事(他就不会回到过去,等等)。也就是说,他会以另外一种会阻止他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的方式行事。可以说,这一疏忽具有否定的本体论之维(negative ontological dimension):它是字符的“可能性之条件”(condition of the possibility),而这样的字符必须被忽略,我们必须不能注意它的存在,它的存在依赖于它不被主体看到。我们在此得到的,是对传统的存在-感知(essepercipi)的倒置:非感知(nonpercipi)是存在(esse)的先决条件。或许这是设想无意识的“前本体论”身份(the “preontological”status of the unconscious)的正确方式(这么说得益于拉康的讲座之十四:无意识是悖论性的字符(paradoxical letter),它只有在本体论的层面上不存在(does not exist ontologically),才能维持自己的存在。
  我们还可以以与此完全相同的方式,确定精神分析中的“知”(knowledge)的身份。这里的“知”涉及主体最隐秘、最具创伤性的存在(most intimate, traumatic being of the subject),涉及主体快感的特定逻辑(particular logic of his enjoyment)。主体以日常的态度指涉他的客观世界(Umwelt)的物体,提及他周围世界的物体,如同指涉某种既定的实证性(given positivity);精神分析却带来了令人头晕眼花的体验:只有在另一个地方(an einem anderen Schauplatz),只有在某种“根本性的非知”(fundamental nonknowledge)存在的地方,这种既定的实证性才能存在,才能维持其一致性。它带来了令人恐怖的经验:如果知情太多,我们就会丧失我们的存在(lose our very being)。
  以拉康的想象界这一概念(the imaginary)为例:自我的生存只能基于对自身条件(its own conditions)的误认;自我就是这种误认的结果。所以拉康的重点没有放在自我在反思、把握自身条件时表现出来的无能为力上,没有放在这样的观念上--自我是高不可攀的无意识力量的玩物。他的要点在于,主体可能要为这样的反思付出代价--丧失他的本体论的一致性(ontological consistency)。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通过精神分析获得的“知”是不可能的实在界(impossiblereal):我们处于危险之地;如果离它太近,我们就会突然发现,我们的一致性、我们的实证性是如何冰消雪融的。
  在精神分析中,“知”有其致命的维度(lethal dimension):主体必须为接近它付出代价,即丧失自己的存在。换言之,消灭误认意味着消灭、消解假定把自己隐藏在误认的形式-幻觉(formillusion of misrecognition)之后的“实体”。依拉康之见,这一实体--精神分析唯一认可之物--就是快感。获得知识就要失去快感。快感,就其愚蠢性(stupidity)而言,只能以某种非知、无知为基础。难怪接受精神分析的人对精神分析师的反应常常是妄想狂式的:通过强迫接受精神分析的人了解自己的欲望,精神分析师实际上想从他那里偷走他最隐秘的宝藏,即他的快感内核(kernel of enjoyment)。
  来源:齐泽克著,季广茂译,《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中央编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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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与笑话果然不一样,有些笑话能引申出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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