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关于普世价值的师生对话 文/黄裕生

lily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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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从外地回北京的火车上,邻座是一个老者,看样子有中国官员通常喜欢摆弄出来的官样子,却又不像一个真正摆弄过权柄的人;在他旁边则是一个青年人,两眼生光,显得颖悟而执着,表情却带着谦恭。从他叫老者“x老师”,可以了解他们之间是师生关系,而这个老者也的确不是官员,而是大学的教授。他们一路的对话颇有意思,这里随意记下其中一段,以弥补我这次了无意趣的出游的缺憾……

由于没有与他们认识,所以,我们这里权且把那位老者称为X教授,而把那位青年才俊称为Y博士。如果你们碰巧看到这篇博客,并发现其中有不准确的地方,请你们纠正。​

Y博士:X老师,您是我们国家的理论权威,以前却一直没听过你关于普世价值的看法,我最近对这个问题很困惑。您认为,人类是否有普世价值?

X教授:在这个问题上,我的观点很明确:不存在什么普世价值!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问:什么是普世价值?

Y博士:“普世价值”就指对所有人类都普遍有效或普遍适合的价值,因为它们是基于对人类的普遍人性的认识而确立起来的。所以,就其内涵而言,普世价值既是据以规范人类个体行为而使之符合人性的原则,也是据以构建人类共同体而使之人性化的原则。简单说,普世价值就是人类个体及其共同体要过合乎人性生活而必须遵循的那些根本原则。而从外延上说,普世价值主要指自由、人权、平等、博爱与民主、宪政等。当然不只是这些,但主要是这些。

X教授:“普世价值”这个概念来自西方,不管是内涵还是外延,都是来自西方,它们不可能是真正普世的,因为那些“价值”产生于西方,也只适合于西方。

Y博士:这听起来就像是晏子在两千年前就洞察了的一个道理:桔子生长于淮南,是与淮南的气候、土壤条件相适应的,在淮南各地种植没有问题,但也只合适于在淮南种植;如果硬要把它移植到淮北,那一定会发生水土不服,变成了又酸又涩的枳子。

X教授:就是这个“南桔北枳”的道理!

Y博士:这里您是以桔子树来比喻那些“普世价值”。

X教授:是这样,有什么不妥吗?

Y博士:我不知道。我只是知道一些听起来特别能说明道理的比喻常常隐含着把人引向错误的陷阱。

X教授:我们中国人就是善于用比喻来说明那些高深的道理,省去了那些烦琐的分析论证。不过,如果你觉得这个比喻有问题,你可以分析看看。

Y博士:您可能会觉得作这种分析是一件傻里傻气的工作。

X教授:西方人干这种傻里傻气的工作已经干了几千年了,你多少也沾染了他们这种傻气了,你就分析吧。

Y博士:那好!如果您是以桔子树比喻“普世价值”,那么,它的环境就是人类,不同地区的人类就是不同的环境。

X教授:是这样。

Y博士:桔子树只适合普植于淮南,而移植淮北则变枳,是因为淮北的日照、气温、湿度及土壤等主要的环境因素与淮南有别。那么,如果说“普世价值”这棵桔子树只适合行于西方人群这个“环境”,而不适合贯彻到中国人群这个“环境”里,那么,这也就意味着:中国人与西方人这两个“环境”有根本的不同,以致它们甚至生长不出任何一样的东西。​

X教授:西方人与中国人当然有根本不同,他们之间的不同要远远大于淮南与淮北的差异!

Y博士;看来是这样。要不然,桔子到了淮北虽然变成了枳子,但毕竟还能在淮北生长,而且与桔子保留为同科植物,并没有枯死或完全变了。但是,当我们说自由、民主、平等、人权、博爱这些“普世价值”不适合于中国人时,不仅指这些“普世价值”在中国人里会变样,而且指它们在中国人里根本就不可能存活——它们不可能在中国人这里得到承认、遵循与贯彻;换言之,中国人这个“土壤”是绝对不可能生长出自由、民主、平等、人权与博爱这些“普世价值”,当然也就不可能把它们当作原则来遵循与贯彻。这表明,中国人与西方人这两块“土壤”肯定有本质的不同。​

X教授:你分析得完全正确!不过,这里要更明确一点,是因为中国人与西方人有根本的不同,所以,自由这些“普世价值”才不可能在中国人这里扎根、存活,而不是相反。

Y博士:您要强调的是,中国人与西方人有根本的不同,所以,像自由这些产生于西方的价值不可能适合于中国社会,它们作为原则不可能在中国人这里得到接受、遵循与贯彻。所以,这些价值不是真正的普世价值,它们就像只能在一个区域里流通的地方货币一样,最多只是一些“地方价值”。

X教授: 你概括得非常好!就像欧元、英镑只是地方货币一样,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这些东西也只是西方的地域原则。

Y博士:这样一来,问题也就集中到中国人与西方人的差异上来。那么,在您看来,中国人与西方人的根本区别何在?

X教授:首先我们要问一下,这种根本不同会是在生物基因方面吗?

Y博士:当然不会!人与老鼠在基因上也只有百分之一的不同。如果中国人与西方人在基因上有根本不同,那么他们的不同不就很可能成了人与爬行动物甚至是人与昆虫之间的差异?中国人与西方人虽然有根本不同,但也不至于不同到一方是人类,一方是爬行动物。

X教授:有人就嘲笑我们是爬行动物,因为我们不认同、不接受把自由、人权、民主、博爱当作普世价值。但我们不是爬行动物,因为作为生物个体,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根本不同,只有一些局部特征的差异。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差异来自于社会性,具体说,来自于体现人类社会性的文化传统。

Y博士:所以,中国人与西方人的根本不同在于文化传统的不同。那么,在您心目中,把中国人与西方人根本地区分开来的文化传统又是些什么呢?

X教授:传统就是国情。传统不同,决定了国情不同,决定了人类群体不同。就中国来说,它有三方面的独特传统:第一个方面是,在思想与行动上信奉儒家学说,而儒家学说最核心的原则可用忠、孝二字来概括。忠,就是忠于所属的国家,忠于所属的集体,儒家忠的原则,实质上就是集体先于个人且高于个人的原则;而孝,就是对父母长辈的尊重、顺从与特殊的照顾,所以,按现在儒家学者的研究看,孝的原则就是以家庭为本位、以血缘为线索施行尊重、服从与利益特殊化的亲情原则。基于孝这一亲情原则的家庭往外扩展就是家族、熟人社会、地域共同体、国家,相应地,对父母的孝顺就转化为对家族、熟人团体的依赖和特殊化优待,进而转化为对国家的无条件服从与忠诚。正如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国家也没有不“是”的国家,所以,人们应当像对待父母一样来对待国家。到国家这里,忠孝原则合而为一。第二个方面的独特传统是,中国在政治实践领域有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历史,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独特的传统。这个实践传统与儒家学说提供的忠孝原则互为表里,保持和维护了中国社会的稳定、和谐与繁荣,成就了汉唐的辉煌与宋明的灿烂。第三方面的传统与上述两方面传统密切相关,那就是“大一统”的观念。这个观念在中国社会深入人心,上至天子,下达庶民,无不为这个观念所鼓舞,无不着迷于这个观念。概括地说,这个观念的核心主张就是,整个“天下”,或者至少是在神州大地这个范围内,应当定于一尊,应当只有一个旗帜,一个政权中心,否则就是分裂,就是无序,就是乱世。或者说,在神州大地上,只有一个旗帜、一个政权中心,才是合理的、正常的状态;而对一个旗帜的挑战,甚至出现多个政权中心,则是神州分裂而天下失序,因而是需要拨乱反正的非常状态。这种大一统观念产生于中央集权确立之后的汉代,此后流行不断,迄今仍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中国人心中,几乎成了中国人的一种“先天观念”了。

Y博士:您对传统的概括很精要,虽然可能会有人对您的概括提出质疑,也会有人对中国的传统做出不同的理解。

X教授:我们现在先不讨论对传统的不同理解,我们现在关心的是,这样理解中国的传统,是否足以让我们做出结论说,中国人与西方人有根本的不同。

Y博士:如果说西方人与中国人有根本区别,而且这种根本区别就在于传统的根本不同,那么,您说的这个问题的确就成了一个迫切的问题。我们可逐条来加以分析看看。
首先是奉行忠孝原则这一传统。这一传统看起来的确与西方有根本的不同,因为在古希腊,我们没有看到对孝的要求,而在基督教化的西方世界,上帝显然是高于父母,耶稣就明确跟门徒说,谁对自己父母亲人的爱超过对耶稣的爱,谁就不配当他的门徒。所以,在基督教化世界,作为耶稣代表的教会是本位,而不是以家庭为本位。不过,深究起来,在这一点上也并非完全不同,因为在儒家思想里,虽然孝是处理父子关系的,但是,也并非只限于父子关系。因为这种孝不同于动物的反哺就在于,孝实质上并非基于血缘,不是基于本能,而是基于“理”,基于“天”。也就是说,在父子之间有“第三方”——天-理。在这一点上,恰恰与基督教有相通之处。因为耶稣上面的话表明的就是在人与人之间,包括最密切的父-子之间,有他作中保,有他作尺度。而且《圣经》里也教导人们要孝敬父母,这与儒家倒是很相一致。至于您说到的中国人对熟人社会的依赖和特殊优待,这一传统的确很突出,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冲击,这一传统已经很难完整地保存下来,因为现代生活方式不仅瓦解了熟人社会,而且使熟人社会变成了陌生人社会。就我们这个时代而言,熟人社会这个传统主要就剩下腐蚀法治的人情请托乃至在人情表面下的官官相护与权钱交易。所以,这个传统不仅不应当维护与保守,反倒是需要我们加以克服与摆脱的。这意味着,如果是熟人社会这个传统把中国人与西方人区别开来,那么,中国人倒是需要去克服这种区别,而不应保守这种区别,否则也就意味着中国人愿意生活在一个腐败的传统与社会里。

X教授:你只分析了孝的原则,那忠的原则呢?难道这一原则与西人也并非根本不同?

Y博士:那您赞同上面对基于孝原则的传统的分析所得出的结论?

X教授:你的分析似乎没问题。不过,你把这个结论再明确一下。

Y博士:好!这个结论是:基于孝原则的传统有的与西人没有根本不同,有的虽有不同,但这种不同恰恰是中国人需要克服与摆脱的。

X教授:这个结论很有意思。开始分析忠的原则吧。

Y博士:您刚才已经点明,儒家忠的原则实质上就是集体先于且高于个人的原则。这的确是中国迄今流行的一个传统。实际上,关于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问题,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一个问题,所以,也是中西方思想一开始就都面临的问题。不仅如此,中西方思想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曾经几乎是一样的。对于希腊人来说,城邦当然是先于个人,也高于个人,因为没有人能脱离城邦而生活。在基督教化世界,教会作为上帝在地上的代表,既高于国家与家庭,也高于个人。个人首先要服从与忠于教会。只是到了近代,启蒙思想在西方的确立,个人与集体或共同体的关系才发生了倒转:个人先于且高于集体或共同体,因为人类社会之为人类社,人类集体之为人类集体,乃在于它是由特殊的个体成员组成的,也就是由能自我决断、自我行动的自由个体组成的。这种自由个体既能参与建构并维护一个集体,也能破坏乃至瓦解这个集体(共同体)。对于这个自由个体来说,组成集体或共同体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更好地维护与保障每个体的安全与自由。所以,个体只认同也只忠于能维护与保障个体之安全和自由的共同体,否则,个体有权利反抗任何集体。所以,个体先于并高于集体。这里,显而易见的是,中国传统忠的原则只是与近代西方启蒙传统确立起来的原则相冲突。所以,如果说是忠的原则使中国人与西方人有根本区别,那么,更确切说,是中国人与近代西方人有根本的区别。但是,如果我们承认近代启蒙运动是人类的一个进步,是人类从中古时代进入近现代的标志,那么,个体高于集体的原则,就应当是一个新时代的原则。相反,集体高于个人则属旧时代的原则,是一个古代原则。如此说来,坚守中国儒家忠的传统原则,也就意味着拒绝进入新时代。所以,如果中国人与近代西人的根本不同是基于忠的原则的不同,那么,这种不同实乃两个时代的不同,是古代与近现代的不同,因此,这种不同不仅不是中国人需要加以维护的,倒是中国应当迫切消除的。

X教授:依你这么一分析,被我们看作中国独特传统的第一个独特方面并不能构成中国人与西方人有根本不同的理由。

Y博士:其实我也没想到会这样。

X教授:那你认为中国传统的第二个独特方面是否足以构成把中国人与西方人有根本不同的理由?

Y博士:就中国有二千多年的中央集权传统来说,初看起来,这的确是一个很独特的传统。但是,西方也有过很长的中央集权的历史,马其顿帝国,罗马帝国,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以及后来的诸多君主国,其实也都是中央集权的国家。西方中央集权的解体,正如个体与集体的关系的倒转一样,正是开始于启蒙思想开启的启蒙运动。启蒙思想关于个体自由与个体权利之原则的确立,使民主政治成了西人必然之要求,而中央集权则成了西人不可容忍之牢笼而必欲打破之、瓦解之。所以,在政治实践领域里,中央集权与民主政治的区别对立,实质上也是两个时代的区别对立。所以,如果说中央集权传统与民主传统的区别是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区别,那么,今之西人与古之西人也有根本性的区别。依此说来,如果中国人与西人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国人有悠久的中央集权传统,而西人有民主传统,那么,这种根本区别无异就是古人与今人、古代与现代的根本区别。依此看来,我们中国人倒是要努力穿越时间,走出中央集权传统,以便从古代走出来,进入更文明的政治时代。

X教授:你用的是西方人的分析方法,所以,得出的结论总是与西方学者的一样。

Y博士:分析方法只是讲理的逻辑工具,不管是西人还是吾人,只要想讲理,就得以分析方法来表达自己的主张,或者反驳别人的观点。否则,就是不讲理。学术研究或科学探索就是要讲理,不然,就不是学术,不是科学。

X教授:我们的确不能不运用逻辑分析来讨论问题。以前曾有人以为逻辑是有阶级性的,今天大概不会有人这么认为了,除非他疯了。我们继续讲理吧,你还有一个传统没分析。

Y博士:最后一个独特传统就是“大一统”观念。这个观念虽然明确提出比较晚,但是它早已包含在先秦儒家的“天下观”里面。从这个角度看,“大一统”观念的精神和抱负并不只限于神州大地,实际上包含着对人类统一的诉求。这种“天下观”下的“大一统”诉求本身隐含着对天下普遍人性与普适原则的洞见和信念。只有洞见到某种普遍人性和普适原则,并确信天下存在着这种普遍人性和普适原则,人们才会确立起天下观而提出“大一统”的诉求。所以,天下观与“大一统”诉求的传统恰恰要求我们到西方、到世界去求同,而不是去立异。
所以,这个传统不可能成为把中国人与西方人根本区别开的理由。
这里我还想给出一个补充性的论证。其实,人类在很多地方都出现程度不同的“大一统”观念,这与对普遍人性的洞见相关。不管是古希腊思想还是基督教世界,对普遍人性与普适原则都有深刻的洞见与坚定的信念,所以欧洲也一直流行着某种“大一统”诉求。虽然宗教分裂与民族国家观念的形成使近世欧洲进入了一个以分立为主流的时代,但是,启蒙思想对普遍人性的全方位反思与认识,以及基于这种全方位认识基础上确立起了一系列普遍原则,为新的大一统诉求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今天的欧盟实质上就是基于启蒙思想奠定的普遍原则而重新走向统一的努力。
实际上,大一统观念真正追求与盼望的是没有个体也没有群体被排除在外的一个统一的共同体,以便所有人都能够安稳、和谐、自由地生活。但是,一个国家,一个共同体,如何才能真正保持稳定与和谐呢?不是靠强力,也不是靠旗帜或面包。因为强力下的稳定永远都是最不稳定的,更不用说和谐。人类共同体的和谐不是蚂蚁窝或狼群式的稳固协作,而是自由者间相互承认、相互尊重与相互维护每个个体都拥有的自由行动空间——这种自由行动空间也就是每个自由者的权利空间。所以,人类社会的真正和谐不是强力高压下的稳定,而是个体成员的权利空间得到维护与保障。只有这种自由体间的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也才是大一统观念真正追求的目标。

X教授:经你这么分析,中国的传统不仅不能成为否定自由、民主、人权这些“价值原则”的理由,反倒成了要把它们接受为“普世价值”的理由了。这怎么可能呢?

Y博士:我的结论,不,是逻辑分析的结论,也许没有您说的那么强。上面的分析只是表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并不足以使中国人与西方人有根本的不同,因而也无法成为否定自由、民主、人权、平等这些价值原则的理由。所以,在普世价值问题上,“南橘北枳”的比喻论证不恰当。

X教授:那你认为人类有没有普世价值?难道自由、民主、人权、平等这些的确就是普世价值吗?

Y博士:至少我认为,我们无法从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方面来为否定普世价值提供理由。

X教授:人类的根本差异就体现在历史文化传统方面的多元性,所以,如果从传统的多样性不能否定普世价值,那从什么方面可以否定普世价值?

Y博士:人类的文化传统是多元的,正如思想不可能统一于一元,而总是多元的一样。但是,一种文化历史不管有多么不同,它总是由人创造出来的文化传统。所以,如果一种文化传统有真理性意义,那么不管有多么独特,它理当可以为所有其他人类共享,而不会对其他人类毫无意义,或者对其他人类完全不适合。各种人类文化传统之间必定存在某种公约数,因为它们毕竟都是由人类创造。换个角度说,如果我们承认西人是人,中国人也是人,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在西人与吾人之间必定存在着应当共同遵循的价值原则。如果说中国人与西方猪之间不存在共同的价值原则,那这没什么可疑义的。但是,如果说中国人与西方人之间不存在共同的价值原则,那么,这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认为中国人不是人,要么主张西方人不是人。
如果非要以文化传统的多样性来否定普世价值的存在,那么,我们要问,这种多样性的标准在哪?且不说文化传统本身是开放的,并没有什么固定不变的传统。这里我们单说文化传统的多样性。就多样性而言,中国本身就有众多不同的文化传统,福建、广东一带的文化传统与东北一带的文化传统就有很大的差别,更不用说西藏、新疆与内地在文化传统上的差异。那么,我们凭什么认为,这些文化传统有如此不同的地区能共享某种价值原则?如果我们认为,生活在中国不同文化传统中的中国人能共享某种共同的价值原则,那么,我们就在承认有某种普世价值原则,或者说,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存在着某种普世价值原则。

X教授:你的意思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存在着普世价值?可是,我们一开始恰恰是为了论证不存在普世价值呀!

Y博士:是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得出与您相反的结论。

X教授:退一步说,即使我们承认有普世价值,像自由、民主、人权、平等、博爱这些价值肯定也不是普世价值,因为它们是由西方人提出来的!

Y博士:自由、民主这些价值是不是普世价值,我们待会儿再来分析。但是,光因为它们是由西方人首先提出来,就否定它们是普世价值,这个理由不能成立。近代的数学公理、物理学说、生物理论等等科学体系都是由西方人首先提出来的,难道我们可以否定它们的普适性吗?我们再回到中国历史来,仁爱、忠义、慈孝这些价值原则是由鲁国和中原一带思想家提出来的,它们如何能对中原以外的那些“蛮夷”之邦也普遍有效?但是,它们不仅在中国的大江南北被遵循,而且在东亚世界被奉行,由此开辟出了具有世界史意义的东亚文明世界。任何学说,任何价值原则,都必定是由某个地方的人群首先提出来的,但是,人们没有任何理由能据此而否定其普适性,除非人们有严重的地域偏见。

X教授:这么说来,自由、民主、人权、平等这些价值原则具有普适性而是普世价值?你再发挥一下你的分析方法的魔力,给我分析看看。

Y博士:在所有这些价值原则中,自由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是所有其他价值原则的基础。法国启蒙运动的口号是“自由、民主、平等、博爱”,自由被置于首位,就因为自由是后面三者的前提。所以,我们首先分析自由。自由几乎可以说是近代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更是政治哲学、政治学、法学的基础问题。根本上说,自由是指每个人作为理性存在者都能够具有的一种伟大能力,那就是能够完全由自己决断自己的行动的能力。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由意志。由于每个人都具有这种能力,所以,每个人都能够只根据自己理性的是非判断来决断自己的行为,而置一切外在条件与原因于不顾。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理由对每个人的行动进行归责评判与归罪审判。也正因为如此,一切道德与法律才是可能的,并且也才是有意义的。否则,一切道德与法律都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承认我们人类的生活世界不能没有道德与法律,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我们每个人是自由的。
因此,如果有道德与法律的生活才是人的生活,那么,我们不得不承认,要让人过人的生活,我们就必须承认并尊重每个人的自由。因为只有基于自由,道德与法律才是可能的。否定人的自由,无视人的自由,无异于不许人过人的生活。
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作为一条价值原则,本质上乃是一条把人作为人来尊重与对待的原则。所以,它理所当然是一条普世的价值原则。
如果承认每个人是自由的,那么,必定会引出一条权利原则,那就是,每个人都应当被允许按他自己的意志行动与生活,只要他的行动不反对他人同样的行动。在这个行动空间内,一切都由他自己做主,别人不得干涉。这样的行动空间就是每个人的绝对权利,一切个人权利都来自这个权利空间。人与人之间之所以是平等,就在于每个人的权利空间是一样的,没有人比其他人拥有更大的权利空间,或更小的权利空间。这就是人权与平等原则。
至于说民主,它之所以是一个普世的价值原则,乃是因为这里的民主乃是这样一种制度原则,根据这种制度原则而确立起来的国家制度能够忠于它的首要目的——维护与保障成员个体不可让渡的权利与安全。更具体地说,这样确立起来的国家制度不仅能够合理地配置公共权力,而且能够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限制与监督,从而能够有效地防止公共权力对成员个体之权利与利益的损害,借此使公共权力有效地为成员个体的权利与福利服务。在这个意义上,否定民主作为普世价值原则也就意味着公然承认国家权力可以不受限制,可以肆意损害与侵犯成员个体的权利、生命安全与其他一切利益。
博爱是一条普世价值原则,是显而易见的。至于它如何以自由为基础,记得有一篇叫《爱与自由》的文章有深入的分析。

X教授:我突然发现,你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其实你一开始就认定存在普世价值,你的分析只是把你的偏见论证为正确的观点。

Y博士:要说偏见,的确每个人都有,您不也一开始就认定不存在普世价值吗?为了否定普世价值,您甚至认定中国人与西方人有根本的不同。而为了论证中国人与西方人有根本不同,您对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做出了“独特”的理解,以中国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来论证生活于这种独特传统中的中国人与西方人有根本的不同,因而西方人提出的价值原则不可能适合于中国人,所以,不可能存在普世价值。实际上,您正是带着先入为主的偏见去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但是,我们的分析表明,您对中国文化传统的理解并不能为否定普世价值提供任何理由。不管人们对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做何理解,都不可能为拒绝与否定普世价值提供理由。
至于我的偏见,我有足够的自觉,所以,我会尽可能通过反思与分析来检验自己的观点,以便弱化、直至消除偏见对我的观点的影响。同时,我会努力倾听与我观点不一样的观点,以便在维护与捍卫自己观点的过程中修正自己的观点,为自己的观点提供更充分的理由。

X教授:你是说,我的观点是基于偏见,而你的观点则是基于分析与反思?其实,你的分析是假,站在资产阶立场是真!分析论证只不过是你拥来掩饰你的资产阶级立场的工具而已。自由、民主、人权这些都是西方资产阶级提出来的,都带有阶级性的概念,怎么可能具有普世性?我们无产阶级学者是绝不会赞同的。

Y博士:您千万别把我就这么划归“资产阶级”。您知道,我出身贫困家庭,虽承蒙您青睐能留在北京工作,但是,我博士毕业不到一年,上学期间借贷的债务还没还清,可谓穷人一个,如何会成为资产阶级的代言人?您在京至少拥有两套大房子,价值在今天不下千万元,可谓名副其实的有产阶级,如何反倒成了无产阶级学者了呢?这也不合阶级分析法呀。
退一步说,即使您我分属不同阶级,我们毕竟首先都是人吧?所以首先都应当相互承认并尊重对方为一个有人的尊严与权利的个体。正因为如此,虽然作为一个阶级,资产阶级是要被消灭的(按马克思的观点,无产阶级也是要被消灭的),但是,要消灭的是一个人的阶级性,而不是这个人本身!而我们之所以要消灭阶级性,恰恰是为了让人回归普遍人性,而走向普世价值原则。
自由、民主、人权这些价值原则首先是由西方学者提出来的,但是,他们是站在全人类的立场上提出这些原则,而不是站在某个民族或某个阶级的立场上提出这些原则。

X教授:你岂有此理!我有私产,怎么就成了资产阶级了?我永远都是无产阶级学者!你虽然是穷人,但你已沦为资产阶级学者了,因为你在我面前大谈普世价值!

Y博士:我没有要冒犯您的意思。我们是在讨论问题,所以,对任何论断、命题都需要分析、论证,不然就是不讲理。

X教授:什么讲理?我讲的就是理!

Y博士:我跟您三年,是来跟您学讲理的。我以为您是讲理的……

X教授:资产阶级跟无产阶级讲理吗?无产阶级又能在哪里跟资产阶级讲理?无产阶级只有拿起武器,才有地方讲理!无产阶级就是以武器来讲理的。当一个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它的权力就是道理!

Y博士:我终于知道您的“道理”了。

X教授:那你还以为有普世价值吗?

Y博士:是的!于我而言,学者首先要维护的就是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
虽然明白了您的“道理”,我却无法接受“强者为王,败者寇”的逻辑,因为人类社会毕竟不同于动物世界。在我看来,那些为特殊主义辩护而否定普世价值的“无产阶级学者”不仅他们的辩护与否定在学理上是毫无根据的,而且他们实际上并不是像他们自己所宣称的那样,是在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为特权阶级服务,在为权势集团的特殊利益辩护。只有“特殊价值原则”能为特权阶层的特殊利益服务。

X教授:那回北京之后,你就做好离开单位的准备吧!

Y博士:这就是您讲的“理”?

X教授:这就是我讲理的方式!

Y博士:如果您是出于维护自己的思想而辞退我,那说明您对自己的思想没有信心,因为一个人如果确信自己的思想正确,他就不会害怕不同的思想,更不会驱赶不同的思想,反而希望有不同的思想来映衬自己思想的真理性。而如果您是出于维护某种权力而辞退我,那说明这权力是邪恶的,因为它竟然可以被用来打击灵魂的自由运动。
最后,我要谢谢您的成全!我因您而有机会对普世价值做出某种担当!您将因我被辞退而永远背负上一个沉重的耻辱,而我则将因您辞退我而成为普世价值的真理性的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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