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Kreuzberg

活跃会员

有不同意见反对当然可以,但是我认为他未提供反对的适当理由.我予以申诉!
我发表的是我真实的读后感想,类似于他这种反对理由,恐怕难以令人信服.他可以提出讨论,但使用反对又没有给出恰当理由,是不合适的
.
特此申诉,谢谢
 

ccjj2007

超级版主
管理成员
回复: 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http://www.renven.net/forum/showthread.php?t=18834
七楼wanwanbear
会员反对我的回帖
.

有不同意见反对当然可以,但是我认为他未提供反对的适当理由.我予以申诉!
我发表的是我真实的读后感想,类似于他这种反对理由,恐怕难以令人信服.他可以提出讨论,但使用反对又没有给出恰当理由,是不合适的
.
特此申诉,谢谢


这个帖子之前就看了,也特别注意了反对的问题,我觉得wawanbear也并没有违反版规,他在反对之后也说明了反对的理由,至于你认为他反对的理由并不适当,或者说并不能让你信服,这并不是论坛的规定所能限制的,事实上,我们的规定只能以一种假设性的标准规定反对理由,但是很难在内容、字数等具体问题上加以限制。因此,我只能说,wanwanbear并没有违反版规,因此,不能予以处罚。但是,我建议你可以跟他进行交流,或者辩论,本来意见不合针锋相对也是在所难免的。
 

wanwanbear

中级会员
回复: 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弱弱的问,我们是在这里讨论我反对的理由还有他反对我反对的理由,还是到原来那个帖子那?
 

ccjj2007

超级版主
管理成员
回复: 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弱弱的问,我们是在这里讨论我反对的理由还有他反对我反对的理由,还是到原来那个帖子那?
这里是站务讨论,楼主对你的反对不满意,提出申诉,要求按照版规予以处罚,我根据版规解答了。你如果对他的申诉有意见,你可以在此说明;如果你是对他当初的回帖进行反对的说明,请回到原帖。谢谢!
 

Kreuzberg

活跃会员
回复: 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理是不合适,我表示遗憾。
学术争论自然应当鼓励,但是像他反对我时给出的那几句话也能算是反对的恰当理由,我完全可以复制下来,继续反对他的那个回帖,但是那样有意义吗?
我的申诉依据在于,他提出反对,就要提供言之有物的反对理由,否则就只能是滥用反对。
不知我上面说到的我去进行类似的反对,是否属于合乎规范?
再次申诉!
 

Kreuzberg

活跃会员
回复: 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4. 其他注意事项
 

  • 如果使用
    功能,则必须跟贴说明适当理由
    ,否则反对将被删除,同时操作者将被惩罚性地扣除一点声望。
版规特别规定,如果使用反对功能,则必须跟贴说明“适当”理由。

我申诉的依据就在于“适当”上。如果仅仅跟贴说明一下就可以反对,那不是乱套了?

对于不适当的相关说明,请参见我该贴的回帖。



 

巫仪

高级会员
回复: 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晕晕晕晕晕!
这种擦边球的反对意见,和针对反对的反对的反对就不要这么来浪费版面啦!不就一分而已么……
那个“wanwan熊”先生比较容易激动,总是喜欢点那个小红按钮……那个红按钮也不很可爱啊干嘛老是点人家……(说着玩的别反对我……)
 

Kreuzberg

活跃会员
回复: 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我倒不是非在乎这一分,但是我在乎我这个第一次的被反对!
申诉是我的权利,既然有规章在此,就应该说明清楚。
 

ccjj2007

超级版主
管理成员
回复: 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4. 其他注意事项
 

  • 如果使用
    功能,则必须跟贴说明适当理由
    ,否则反对将被删除,同时操作者将被惩罚性地扣除一点声望。
版规特别规定,如果使用反对功能,则必须跟贴说明“适当”理由。

我申诉的依据就在于“适当”上。如果仅仅跟贴说明一下就可以反对,那不是乱套了?

对于不适当的相关说明,请参见我该贴的回帖。​
请问:你认为什么是“适当”? 我都已经说明了,版规短短一句话不可能对反对理由进行字数、内容以及程度上的规定,适当本身就是一个一般性的准则,大家都有自己的一个标准,现在就是啊,wanwanbear认为自己已经给出了“适当的”理由,(他也确实是针对你的意见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和质疑,并不是纯粹的灌水)可是你认为这个“适当的”并不“适当”(因为你觉得他并没有实质性的做出具体的说明),那你希望我怎么看待这个“适当”? 论坛本身就是不断有争论和分歧出现的地方,规定也不可能具体到每个人,话说回来,如果具体到那种程度了,那也不叫规定了。我希望,你可以稍微平和点的看待这件事情。出来混,有谁不挨砖的?

另外,就此事,我也提醒过了wanwanbear。但是如果你要予以处罚,也同样没有理由。因为他可以因为同样的原因——他认为给出了“适当”的理由——提出申诉。

我也希望论坛的各位慎重使用“反对”功能。
 

Kreuzberg

活跃会员
回复: 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首先感谢版主耐心的回复!本来已经不打算再谈这个事情了,确实是浪费时间。不过看到版主的回复感到还是有几句话想说。

1、我的理解是版务申诉或者投诉,是会员提请论坛管理人员对争执进行仲裁,版主依据版规和自己对版规的判断对之进行仲裁。
从版主的第一次回帖可以看出,版主认为wanwanbear君在反对我时提供的理由——“貌似读过?疑似读过?如果没读过的话,就不要乱说啊。”——属于“恰当的”,因此判定其未曾违规。
我的疑问在于我是否可以以同样的言辞反对wanwanbear君的这一回帖?说实话,这个理由放在任何帖子下都是适用的。请版主明示,谢谢。

2、姑且不论wanwanbear君之后的回复是否含有任何学术讨论的成分,单就其后面的回复而言,能否可以成为之前那个所谓“恰当”理由的补充?对于其是否灌水,那是另外一回事,我申诉的是其不恰当反对,而非指正其灌水。


3、您问我什么是“恰当”,我讲的很清楚了。
我认为我自始至终没有什么不平和的。被反对,被拍砖自然都是可以的。
但是作为论坛的高级管理人员,以此回复“我希望,你可以稍微平和点的看待这件事情。出来混,有谁不挨砖的?”,我深表遗憾!



我正在编辑回复,版主的回复使后面两点都没有了,只得重写,真是对不起时间了!


补充回复版主下面的话,我倒觉得您有些不平和了,我决无和您较劲的意思,更没有看得上看不上的说法。版主是管理人员,超级版主自然是高级管理人员,我既无吹捧之意,也无嘲讽之心,我仅仅就事论事而已。事情确实小,但是处理也要允当。若有冒犯,请原谅。
 
由版主最后修改:

ccjj2007

超级版主
管理成员
回复: 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首先感谢版主耐心的回复!本来已经不打算再谈这个事情了,确实是浪费时间。不过看到版主的回复感到还是有几句话想说。

1、我的理解是版务申诉或者投诉,是会员提请论坛管理人员对争执进行仲裁,版主依据版规和自己对版规的判断对之进行仲裁。
从版主的第一次回帖可以看出,版主认为wanwanbear君在反对我时提供的理由——“貌似读过?疑似读过?如果没读过的话,就不要乱说啊。”——属于“恰当的”,因此判定其未曾违规。
我的疑问在于我是否可以以同样的言辞反对wanwanbear君的这一回帖?说实话,这个理由放在任何帖子下都是适用的。请版主明示,谢谢。

2、
唉,你这人也是,算了,我暂时不处理这个事情了,留给别的版主吧,我已经跟你说不清了。
我是版主,也就是个居委会大妈的角色,什么高级管理人员,不敢当。至于你深表遗憾,我也没办法,我也就这水平,来论坛也是为了提高。我下来推荐别的版主给你审视下,看你能看上不。
 
由版主最后修改:

dean

超级版主
管理成员
回复: wanwanbear 使用反对但未给出适当理由

说得很清楚了,锁帖。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顶部